海港开发区加强边界交通管控及保供车辆通行证件办理通知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强化边界交通卡口管控及保供车辆通行证件办理工作的通 告为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认真贯彻落实“解封不解防”工作要求的...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强化边界交通卡口管控及保供车辆

通行证件办理工作的

通 告

为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在认真贯彻落实“解封不解防”工作要求的同时,有效解决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需求,经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 ,现就强化边界交通卡口管控及保供车辆通行证件办理工作通告如下 。

一、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颁发的有效通行证件的一切车辆和人员一律劝返,不得出入海港开发区区域。

二、运输果菜、畜禽蛋奶 、屠宰、饲料、兽药 、农药 、化肥、种子、水产品等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车辆,需向开发区农办提出申请 ,由区农办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

三 、市区认定的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运输“13+1 ”(米、面、食用油 、肉类、蔬菜、鸡蛋 、牛奶、方便面、瓶装水 、饼干、火腿肠、食糖 、食盐 、卫生纸)生活必需品及日常生活用品等重点保供物资的车辆,需向开发区商务局提出申请,由区商务局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 。

四、运输煤电油气热等运转保障、省市以上重大工程及建设项目运输保障 、工业企业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急需物料运输保障、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及铁路安全维护等运输保障、粮油储备及生产厂家应急运输保障 、防控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等能源物资的车辆 ,需向开发区发改局提出申请 ,由区发改局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

五、运输钢铁、化工等不可中断工序或为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特色产业头部企业等重点工业企业提供原材料 、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车辆,需向开发区发改局提出申请,由区发改局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

六、区域外来港运输车辆 ,需提前与区内经济人、村(居) 、企业沟通联系,如实提供运输物资种类 、车牌号码、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姓名 、驾驶员住址、居民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等车辆及司乘人员准确信息,报镇(街)或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汇总 ,按要求办理 。

七 、运载急诊、慢病、医护等特殊群体车辆,执行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特殊群体管理办法》(唐防办〔2022〕248号)文件规定。

八 、军车、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 、抢险救灾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殡葬车辆等制式车辆及其他特种作业车辆不受通行限制,由派出单位履行车辆使用和司乘人员健康监管职责。

九 、凡出入海港开发区的车辆 ,各交通卡口执守人员严格测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 、车辆通行证件,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行程码、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一律劝返 ,属本区常住人员,确需进入的,通知属地或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置;对“河北健康码弹窗 ”人员 ,在未确认安全前不得放行 ,经现场流调,本人填写流调表,承诺非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无与阳性病例接触史的可以放行 ,同时将来区人员信息推送至属地或行业主管部门,由属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行程码带“*”号人员原则上予以放行,由卡点执守人员登记后 ,将人员信息推送至属地或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

十、要严格证件使用管理,驾乘人员必须在通行证规定区域内通行 ,不得从事与供保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私自扩大活动范围,对伪造、变造市级通行证件的人员 ,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坚决严肃查处 。

商务局:联系人:单彬杰,联系电话:2915808;

农办:果菜 、农药、化肥、种子类等证件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932589215;畜禽蛋奶 、屠宰 、饲料、兽药类等证件联系人:赵维洪 ,联系电话:13315515175;水产品类等证件联系人:尹向辉,联系电话:13933379845;

发改局:重点工业企业提供原材料、企业生产经营运输保障类证件联系人:陈新阳,联系电话:2915318;煤电油气热等运转保障 、工业企业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急需物料运输保障、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及铁路安全维护等运输保障、粮油储备及生产厂家应急运输保障类证件联系人:刘旭 ,联系电话:2942026;省市以上重大工程及建设项目运输保障 、防控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类证件联系人:王越,联系电话:2911933。

海港开发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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